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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8日,有讀者向華商報反映,丹鳳縣園林綠化管理所3名職工入職兩年多,未見其上過班,其中1人為丹鳳縣林業局局長馬某的愛人。對此,丹鳳園林綠化管理所回應稱,3人是公益性崗位招聘的工作人員,長期值夜班。(12月10日《華商報》)
  入職兩年,一個單位的職工連一面都沒見著,有人舉報,單位回應這3個不見蹤影卻一直領工資的職工是長期上夜班的……如此大言不慚的回答,著實讓我們替丹鳳縣園林綠化管理所領導的智商著急,因為最讓人感到好笑的是,這三個長期值夜班的人裡面,竟然有一個人還是丹鳳縣林業局局長馬某的夫人!對此,我們只能說,馬局長有風度啊,能讓自己的妻子屈尊到園林管理所工作,而且是乾最辛苦的夜班巡查工作,馬局長這種不顧妻子面子、辛勞、安危的一視同仁的無私做法,著實值得敬佩。
  可是,如果我們反問自己一句,你自己信嗎?可能每個人都會有一個共同的答案:不信。因為一個林業管理局的局長安排自己的夫人到下麵的管理所去值夜班——只能說,這事簡直是太扯了!
  顯然,在吃空餉的事實面前,相關的領導亂了陣腳,才找出這麼一個蹩腳的藉口,可是他們忘了“欲蓋彌彰”這個成語的意思了,越是這樣亂找藉口遮蓋,其實暴露的越徹底。
  因此,“長期值夜班”這個藉口,到底成立不成立,需要當地紀委及時介入,徹查一下,對一些細節進行抽絲剝繭,驗證一下到底是不是有值夜班這個事情存在。
  根據綠化管理所負責人介紹,這3人值夜班的平均上班時間是5小時,也不用到單位報到,按照劃片區管理,每名值夜班人員負責各自片區夜間巡查。
  不用去單位報到,如果再沒有什麼監督體制,那麼園林管理所怎麼知道這些人到底有沒有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如果一份工作常年不用去單位,單位也沒有什麼監督考核體系,工資還照發,那麼這份工作與吃空餉還有什麼區別嗎?
  比如如果說長期值夜班成立,那麼值夜班的工作記錄在哪裡,如考核體系也存在,那好,拿出兩年來的考核表,逐一對照,看看是否每個月都在崗。
  再不行,可以到個人所負責的管轄區域內,找當地居住的百姓聊聊,看看到底有沒有這個人具體負責過本區域內的衛生巡查工作……
  據悉當地紀委已經介入調查,如果沒什麼意外,吃空餉基本上是板上釘釘的事實,在深入反腐敗和群眾路線實踐教育深入的單下,“長期值夜班”的腐敗藉口又怎能將真相隱藏在夜幕之中呢?(何禾)  (原標題:“長期值夜班”的真相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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